天气炎热,被大人呵斥着去田里干活,火辣辣的太阳照在头顶,渐渐头重脚轻。星星点点的汗,湿而粘的衣服,机械地站着或蹲着,拿着锄头或镰刀,一个动作不断地被重复,只觉得田地广阔的没有尽头,而时间静止不动。
意志消沉中,听到大人一声“收工”的吆喝,优美如天籁。将小小的身子摔倒在刚刚收割完的麦子上,以手当枕,闭眼冥想,心里发誓,将来一定要远离土地,决不要过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,如此单调和辛苦,简直能让人发疯。
一个简单的心愿,变成无穷的动力,一年年过去,终于将自己从那片土地上连根拔出,慢慢漂移至城市,渐渐远离土地。
学会在钢筋水泥的夹缝里呼吸,在城市逼仄的空间里为自己寻找容身之地,习惯了在华灯璀璨的马路上行走,在夏季出门不忘打遮阳伞涂防晒霜,也终于学会买东西时和那些小贩讨价还价。
亲人大多不在了,故乡愈发感觉越来越远。
我以为我已经忘了那片土地。
因公返乡,百无聊赖的旅途,只是无意中的一转头,车窗外,大片金黄的麦子,忽然闯入眼睛,心,被撞了一下,重重的,像被撕裂了一个口子,痛,又说不出的清凉。这块土地,这些山山岭岭,沟沟坎坎,原来都刻在心上了,那么深,那么深,即使一辈子不见,见了,只一眼,就能彼此相认。
这里的每一道沟坎,都熟悉如手心的纹路。年幼的我,每天放学后挎着小竹篮,穿宽大的粗布衣,头上顶着一顶破草帽,很认真地割着猪草,汗水顺颊而下,抬手用袖子擦掉。镰刀划破了手,不声不响,找一株马齿芥揉烂,汁液滴到伤口上,等血凝固,继续低着头割。
从小,我算得上一个寂寞的孩子,不喜欢在人群中挤来钻去,爱一个人的世界,可以胡思乱想。午后,最喜欢捧一本书,爬到门前那棵柿子树上,把自己安放在树的怀抱里,随着书中的故事难过或者悲伤,有时阖上书本,听风,或者仰头,看从枝叶的缝隙里透出的小小一片蓝天,以及蓝天上飘过的一朵云彩。阳光闪烁钻石的光芒,折射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年少的忧伤。
春天里,那些野花仍在吧?至今,仍叫不出名字,可总喜欢采一把,插到瓶子里,放到窗台上,出来进去,甚至看着书,都要看一眼。简陋的小屋子,因此生了辉,美丽无比。那些花,紫色,黄色,或者蓝色,原来一直开在心里,不曾凋零。
经常一个人坐在高高的山岗上,看太阳慢慢落下去,看天边的云彩由夺目的金黄渐变为鸭蛋黄再然后变成温柔地一抹红,月亮升起来,越来越高,脚下的村子里,传来阵阵狗吠,东一簇西一簇的炊烟升起,隐约有刚出笼的馒头的香气缭绕,气氛宁静祥和。一切都是好的,可最好的是风,是夏天傍晚山野里的风,带着麦子的香气,从每个人身旁走过,温柔静默,清凉体贴。
我忽然想念带有麦香的夏天的风了,那从山野里走来的风。
一滴泪忽然落下来,低下头擦掉,我霎那明白,我原来是爱着这片土地的,爱到血液里,爱到骨子里。
我知道,伴游不是最美的,可是,伴游是我的。
故乡的伴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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